别拿不可抗力说事儿
发布时间:2009-08-10
据后续报道,石家庄市委、市政府组织专家对坍塌事故进行了技术鉴定。初步鉴定结果为:倒塌房屋附近没有高大建筑物保护,房屋圈梁和水泥预制板内有大量钢筋,房屋内比较潮湿,且该房屋尚未安装防雷设施,极易吸引雷电。另外,气象资料显示,事发时当地有闪电记录。初步判定,球形闪电击中厂房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场造成17人死亡的特大事故被归咎于一场未能预知、无法干预的雷雨。但是,在不可抗力的背后,究竟有没有“可抗”的因素?
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8条明确指出,“施工单位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一些地方性施工管理条例和正规企业的建筑施工管理规范明确指出,在建工程要采取妥善的避雷措施。而在雷雨频繁的季节里,施工方明知腾飞玛钢铸造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工程使用了大量金属材料,却未采取任何避雷措施,“促成”了一起原本可以避免的安全事故。
更不可思议的是,与以往的建筑安全事故不同,在腾飞玛钢铸造有限公司在建厂房坍塌事故中死亡的,除施工人员之外,还有工厂的工人和附近的居民。普通人都具备这样的常识:正规的建筑工地通常都有围挡,且挂着“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原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指出,“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1992年,原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在施工企业中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通知》,要求“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发生事故的工地没有在现场张贴安全告示,没有设置工地围挡,没有进行封闭式管理,更没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正在施工的厂房大门洞开,让鲜活的生命踏上了不归路。
今年,我国很多地区都遭遇了强对流天气,暴雨、雷电、冰雹等极端天气现象时有出现,难道仅凭一句“不可抗力”就可以掩盖所有安全事故背后的管理漏洞?对不可抗力的责任豁免体现了管理上的进步和制度上的人性化,但个别管理者以此为挡箭牌,煞费苦心地拿“不可抗力”来为管理缺位开脱。奉劝这些人,还是在“可抗”的环节上多花心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