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荐活动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09-08-17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中国海员建设工会联合印发通知,将对全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及时总结并推广各地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经验。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开展示范工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申报、推荐工作。
通知指出,本次表彰对象有3类:第1类是示范工地,包括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在建单体工程、工程标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在建工程和具有代表性的在建工程;第2类是先进集体,要求申报单位配套法规健全,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或文明工地建设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且自2006年以来无违纪案件发生;第3类是先进个人,要求被推荐人从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3年以上,被推荐人所在单位自2006年以来未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